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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妇幼保健院儿保科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尊敬的家长们:

您们好!

广东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已启动一级响应机制。为保障您和孩子的健康,减少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现将近期来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保科就诊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疫情期间合理调整儿童保健门诊和预防接种门诊,因此我科决定推迟新生儿面对面的访视和儿童健康体检、新生入园体检、家长培训班、儿童培训班等,通过电话(0662-7662313)开展在线咨询和指导。本科室目前只开展视力保健业务,如有需要,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7662313)。

我科将根据医院安排恢复所有门诊服务,届时将通知恢复时间,请留意相关信息。以上事项敬请广大家长们给予理解和支持!谢谢您的配合!

 

温馨提示

到本科室就诊时,请自备口罩佩戴,并尽量减少就诊陪同人员,每位儿童原则上仅限1名陪同人员进入诊室。凡来我院就诊人员均需在我院发热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监测(发热预检分诊台分别在保健楼和医疗楼的一楼大厅正门口处),若有发热,请听从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发热门诊(设立在保健楼一楼)就诊。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儿童保健科  

 


 

如何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护?

 

一、日常预防:

    1.尽量不带孩子出门,如有必要外出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2.家长或照护者应勤洗手,儿童也应勤洗手。

    3.保持室内清洁通风,家人避免共用毛巾、水杯,使用公筷、公勺。不亲吻孩子,不对孩子呼气、喘气,不用嘴巴吹气的方式让食物变冷。

    4.母乳是提高新生儿免疫力最好的“药物”,若孩子母亲为疑似病例,应暂停母乳喂养并进行隔离,直至母亲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所有症状消失。

二、外出防护

    1.外出时请佩戴口罩,但家长应随时注意儿童有无呼吸困难等不适情况,年龄极小的婴儿不能带口罩易引起窒息,若孩子必须出门时,尽量与无防护的人保持距离。

    2.外出时建议随身携带纸巾和免洗的洗手液(婴幼儿应使用婴幼儿专用的湿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用来捂住口鼻的纸巾应包好放置于有盖的垃圾箱内。

    3.外出时可带上手套,任何日用手套都可以,但不要带潮湿的手套,教育孩子外出时不要乱摸,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

    4.外出回家后,应先脱衣服换鞋,认真洗手,清洗面部,如果孩子配合可以清洗鼻腔、漱口。

三、当孩子生病时的建议

 若儿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但确定无外出、无接触过感染病人,可先监测儿童体温居家治疗,治疗普通的呼吸道感染,如果体温持续不降或咳嗽加重,出现呼吸困难、精神状态不佳等建议就近到开设的儿科门诊的医院就医,遵医嘱进行检查和治疗,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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