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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按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调整收费价格的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定级为三级妇幼保健院的批复》(阳卫函[2019]786号)文件,我院于2019年12月25日定级为三级妇幼保健院。

 根据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保险按三级医院标准结算的批复》(阳社保函[2020]20号),按照阳江市医疗保障局、阳江市卫生健康局、阳江市财政局、阳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阳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医保通[2019]38号〕文件规定,我院从2020年2月27日0时01分起,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险按三级医院标准进行待遇结算;2020年3月1日0时01分起执行三级妇幼保健院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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