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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对我院开展2018年度医疗服务行为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点击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把控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点,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9月2日—3日,省医疗保障局派出专家组,由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冯丽竹带队,一行20人到我院开展2018年度医疗服务行为检查工作。阳春市医疗保障局局长严军、我院院长刘春华、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迎检。

 座谈会上,我院刘春华院长代表医院对检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我院医保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存在的困难。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冯丽竹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医院要积极配合检查行动,如实回答检查组的问题,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票据及相关资料,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二是医院要全力整改,完善服务长效的管理机制。希望通过此次检查为契机,医院要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及整改检查存在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及时总结检查工作中所取得的进展,营造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三是要加强宣传,让参保群众知晓最新的医保政策,构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基金监管的良好氛围,维护基金安全,共同推动我市医保工作迈向新台阶。

 检查组通过查看病历治疗文书和医院信息系统、现场询问、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检查医院在收治患者时,是否存在降低入院指征即“小病大治”、“门诊住院化”等现象;住院治疗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用药、过度检查治疗、重复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

 检查结束后,对照考核标准,检查组专家组指出我院存在的不足,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并要求我院继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支付,切实保证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院院长刘春华表示,针对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我院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把“三合理”贯穿于整个医疗工作的全过程,积极探索更加规范的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与学习,加快医院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抓质量、强内涵,提高医院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强化各相关职能科室的协调配合和监管作用,实现我院医保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拓展部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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